儋州男子欧某偷偷潜入邻居家盗窃女士内衣,被女邻居丈夫发现,随后报警将其抓获。近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以盗窃罪判处欧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17年8月10日8时许,被告人欧某为实施盗窃,事先在其居住的海口市龙华区某出租屋6楼611房内自制一根铁丝用于撬锁。后其持自制铁丝到隔壁613房门外,用该铁丝将613房门撬开,欲进屋盗窃女士内衣。进入房间后,欧某发现女邻居的丈夫吴某在房间内,大吃一惊,便慌慌张张跑回其居住的611房间。吴某起身紧紧追着欧某来到611房间,随后吴某在611房间将欧某控制住,并将其拉拽到613房内后报警。公安民警到达现场后,将其抓获,并扣押到一个自制铁丝。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欧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欧某当庭自愿认罪,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欧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龙华区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欧某表示服判不上诉。
原标题:盗窃邻居女士内衣 儋州一男子被拘役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