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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2017年起每年安排超1亿元资金促互联网产业发展

时间:2017-04-10

4月7日,三亚市工信局牵头起草并修改的《三亚市扶持互联网产业发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三亚市第七届市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上审议获得通过。《意见》明确了自2017年起,三亚市政府每年静安排不低于1亿元设立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互联网产业发展。

当前,互联网正逐步成为信息时代人类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基础设施,推动着生产和生活方式的深刻变革。3月5日,三亚市委书记严朝君到三亚市高新技术产业园调研时提出,要加快出台三亚互联网产业扶持政策,同时强调要加大扶持力度,吸引国内外优秀科技人才,引进一批互联网龙头企业、培育好本地骨干企业,确保产业园建设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意见》主要依据《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互联网产业的若干意见》(琼府【2015】42号,以下简称“42号文件”)的有关精神,制定了一系列意见,分别从扶持范围、扶持标准和扶持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说明。

《意见》明确了自2017年起,三亚市政府每年安排不低于1亿元设立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互联网产业发展;对总部整体迁入三亚市,或在三亚市设立区域性总部、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的国内外知名互联网企业(中国电子信息100强企业、中国软件100强企业、中国互联网100强企业、全球软件500强企业,下同)除按“42号文件”享受省政府有关优惠政策外,三亚市再另外给予500万元落户奖励,用于企业技术研发、品牌推广、市场拓展和人力资源开发等。在三亚市落地、年营业收入4000万元以上、年增幅超过30%的互联网企业,视其规模和增速,按“42号文件”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外,还将根据其达到的营业收入的不同,享受不同额度的奖励。

对于各类进驻三亚市互联网创业孵化基地的互联网企业、创业团队,有明确商业计划,且持续正常经营的,可享受三年人均面积不超过10㎡的免费办公用房并免除物业费和宽带费,同时提供价格低廉的公租房供创业人员住宿。

对在海南股权交易中心交易挂牌的互联网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奖励;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互联网企业一次性给予200万元的奖励;对在主板成功上市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的奖励。

对在国内外知名互联网企业有3年及3年以上工作经历,年薪达到25万元以上的管理人员和骨干技术人员,引进到三亚市的互联网企业工作,且与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除按“42号文件”享受省政府有关社保补贴和租购房补贴外,三亚市政府按照其每年在三亚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市级留成部分的70%给予本地购房补贴奖励,连续补贴5年,并负责帮助解决其子女入学就读。

值得关注的是,三亚市政府还在互联网创业平台(规划的产业城、产业园区)设立办事机构,提供一站式、一条龙的创业服务,包括工商、税务、质监等行政审批服务和优惠政策办理等全程业务的免费代办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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