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昌江县食药监管局获悉,因出售一罐过期“雪碧”给客人,昌江一饭店被重罚一万元。
今年5月27日,该局接到一消费者拨打“12345”热线投诉称,在某家饭店用餐消费时,该饭店向其出售一罐“雪碧”已过保质期。接到投诉后,该局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前往调查,发现该饭店出售给客人的罐装“雪碧”确实已过期,所幸客人没有喝,未造成任何食品安全事故。随即执法人员还发现在饭店的陈列柜上还放置一罐待售的“雪碧”也已过期,执法人员当场立即查扣了这两罐过期“雪碧”,同时发现该饭店未有对食品采购做好进货查验登记。
针对该饭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雪碧”饮料、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执法人员向该饭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随后,经该局研究决定,对该饭店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提出警告并罚款一万元。
据介绍,接到处罚通知后,该饭店承认了上述违法行为,该饭店已于近期缴纳了罚款。
该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自从发现过期“雪碧”之后,该局便对该饭店进行重点监管,加强日常巡查,防止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