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下午,家住东方市八所镇小岭村村民张先生在基地锄草中,发现两只幼鸟,经他通过上网查询发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猴面鹰”后,立即联系东方市林业局,并主动送两只“猴面鹰”到林业局。
据张先生告诉记者,刚开始他们也不知道该联系东方市哪个部门,便打算先喂养几天,等猴面鹰会飞再放生。不过两只猴面鹰不怎么吃东西,让他意识到必须赶紧想办法联系保护机构。最终,通过家人的一位朋友联系上东方市林业局工作人员。
“在得知是国家保护动物猴面鹰后,张先生能主动与我们联系放生,这样的行为值得称赞。”8日晚,东方市林业局与海口市小动物保护协会工作人员一道,去到张先生原先发现猴面鹰的地方,将它们成功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