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
贫困大病患者先诊疗后付费
针对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按照《海南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通知要求,琼海市全面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通过建立救治台账,确定定点医院,实行单病种付费方式救治。
据了解,根据方案要求,计划在2018年底前,通过组织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对琼海市“健康扶贫管理数据库”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农垦移交的贫困人口、计生特困户和经市民政局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以下统称农村贫困人口)中,罹患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重型地中海贫血和白内障(其中重型地中海贫血和白内障为我省扩大病种)等大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对上述疾病实行单病种付费,控制费用总额。同时,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衔接保障作用,降低患者实际自付费用。
据了解,贫困大病患者在定点医院就医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住院时无需交纳押金。定点医院要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新农合和医疗救助“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患者出院时只需交纳个人自付费用,如贫困病患无能力支付,由定点的医疗机构垫付,医疗机构再按照程序和有关规定申请垫付资金的回补。
琼海市卫生计生委、扶贫办、民政局联合定期开展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