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发布通告
5月1日起休渔3个半月
根据渔业法等相关规定,万宁市政府发布关于2017年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的通告,从2017年5月1日12时起至8月16日12时止,在北纬12度至“闽粤海域交界线”的我国管辖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禁止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生产,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同步休渔。
26日下午,在万宁和乐港北港附近的港北村,渔民冯阿婆已经在修补渔网。不少万宁当地渔民在休渔期选择就近务工或修理渔船渔网。
据悉,休渔期间,所有禁止作业的渔船一律停港、封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休渔渔船供油、供冰,或收购、运销、代冻、储藏鱼货等。休渔期间,持有南沙专项捕捞许可证前往北纬12度以南的南沙海域生产的渔船,必须严格执行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禁止在休渔海域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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