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拿出14万多元做法事消灾
一闭眼“神医”和钱都没了
儋州4人因盗窃罪分别获刑
4名儋州男女在海口街头上演问路找“神医”,搭讪老年人,以做法事“消灾”为由骗老人拿出钱财,再进行调包。近日,经海口中院终审判决,4名男女分别因盗窃罪获刑3年10个月到9年不等。
2016年3月10日上午8时许,儋州中年女子黎某与男子林某等人经过预谋,驾驶一部黑色丰田卡罗拉小轿车到海口市寻找目标实施诈骗。在秀英区长信路和长怡路交叉路口看到王阿婆走在路上后,其中一人上前向王阿婆打听附近的老神医,一人则自称路人上前谎称知道老神医住处,并指引王阿婆一同前往。途中,他们通过聊天了解到王阿婆家的基本情况后告知同伙黎某。之后,假扮“神医”孙媳妇的黎某上场,将王阿婆家的情况一一说出,并谎称王阿婆家中会有血光之灾,需要做“法事”消灾。
看到黎某能掐会算,王阿婆深信不疑。之后,王阿婆按照黎某的指示,从家中取出银行卡,到银行两次支取现金共计147812.68元。坐上车后,黎某让王阿婆将身上的财物放进黑色塑料袋里交给她做法事,并叫其闭上眼睛默念保佑家人平安的话语。之后,趁阿婆不注意,黎某将王阿婆身上财物调包。
2016年4月4日,黎某等人又在海口豪苑路、海口金盘开发区、振发路海岛幼儿园对面等相中被害人,并以同样的方法调包3名受害人的两条金项链、现金14.8万元、现金11300元。
2016年4月21日,黎某、林某等人再次来海口市时,公安民警在华海路华银大厦停车场处将黎某、林某等4人抓获。
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对黎某等人作出判决后,黎某等人不服,提起上诉。
海口中院认为,2016年3月10日至4月15日期间,黎某等人经预谋后分饰不同角色,以假装寻找“神医”为由接近被害人,借机了解被害人的家庭情况后,谎称被害人及其家人将会有病灾,以做“法事”为被害人及其家人去病消灾为幌子,诱使被害人拿出钱财用于做“法事”,并趁机调包,拿走被害人财物,构成盗窃罪。其中,黎某参与作案4起,涉及金额共计358942.68元,数额特别巨大;林某等3人分别参与作案3起或2起。
根据黎某等4人的犯罪事实及情节,海口中院终审判决黎某等4人犯盗窃罪,判处黎某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10万元;林某被判处尤其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另外2人分别获刑,并处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