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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一男子带男童行窃 一分钟摸走一部手机

时间:2017-04-27

原标题:男子带男童店内行窃 一分钟摸走一部手机

陈先生在海口市城西路开了一家五金店,24号看店的时候,一眨眼的功夫,放在桌子上充电的手机不见了。陈先生查看店里的监控视频后,大为震惊。他怎么也想不到,竟是一个小男孩趁人不备,把手机拿走了。

监控视频显示,4月24号早上8点35分左右,一名身穿黄色上衣的中年男子,骑着一辆无牌电动车,来到五金店门口,车上还载有两个小男孩。小的年约3岁,大的年约7岁。中年男子将电动车停好后,先将车上的小男孩抱下放在路边,再与大男孩一起走进店铺。之后,男子与店铺人员沟通,而大男孩则站在店铺里面,一边观察前面的动静,一边将手机装进裤兜里。

大男孩得手后,便向外走去,与中年男子一同走出店铺,整个过程只用了1分多钟。

陈先生告诉记者,在外面等待的小男孩被一名中年女子带走了,而大男孩则是中年男子骑电动车带走的。男子整个过程中都故意躲避摄像头,而大男孩也多次遮挡脸部,陈先生怀疑,他们不是第一次盗窃。记者了解到,陈先生丢失的是一部华为手机,购买时的价格为1500元。虽然手机价格并不高,但却给他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不便。

陈先生说,自己开店十多年了,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目前,他已经向辖区城西派出所报了案。警方受理此事,并介入调查。

新闻链接:教唆孩子盗窃可从重惩处 多方需合力保护未成年人

也许孩子弄不懂“拿”和“偷”的区别,但是大人不能默许甚至教唆孩子这么做,因为孩子伸手,偷走的不是一部手机、一个钱包,而是自己的未来。那么,唆使儿童盗窃该承担什么责任?有盗窃前科的孩子,我们又该怎么引导他重回正轨呢?咱们继续探讨。

2016年11月到2017年1月,短短三个月间,单单是我们《直播海南》就报道过多起大人带孩子偷盗的事件,其中大多数是孕妇带孩子到商店、农贸市场、杂货店,趁人不备,偷走手机、钱包等财物,其中在海口市长流镇农贸市场,一名孕妇带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偷走了店主的钱包,里面装有三万五千多元。而琼海警方破获一起孕妇团伙盗窃的案件。来自湖南道县的四名孕妇组成一个盗窃团,带着同一名女孩在海南多市县行窃。其中一名孕妇曾某花落网,被取保候审。而被教唆行窃的女孩叫小欣,还不到七岁,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已经偷窃了十七八次。更让人震惊的是,小欣称,自己的父母知道她偷东西,那些孕妇阿姨还会跟父母分钱,如果她不偷的话,就会挨打或挨饿。

另外,据媒体报道,湖南道县6个乡镇,都有父母将未成年儿女出租给怀孕妇女,带到外地实施盗窃的情况,租金长租五万元一年,短租一两百元一天。虽然我国刑法规定,14岁以下的儿童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对于教唆儿童犯罪的成年人却有明确的规定。

律师表示,如果是父母唆使未成年子女犯罪,除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外,法院可以依法撤销其监护权,指定当地民政部门等行使监护权。同时,心理专家也指出,成年人教唆未成年人盗窃,很可能影响孩子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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