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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老赖”任性霸占19.78亩土地 被城郊法院强制执行

时间:2017-11-22

21日上午,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了一宗土地使用权益转让合同纠纷案,顺利将19.78亩土地交付给申请执行人,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09年7月31日,三亚市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王某朋将其承包的19.78亩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益转让给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王某朋得到了部分补偿款后却未按期搬离清场。2011年1月18日,三亚城郊法院判决王某朋20日内撤离清场并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王某朋主动搬离,但案外人即涉案土地实际占用人三亚新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以下简称新安驾校)认为本案的执行侵害了其合法权益。经三亚两级法院审理,其诉讼请求均被驳回。虽经三亚城郊法院多次公告通知搬离,但新安驾校一直拒不离场。

今年11月21日,三亚城郊法院决定对本案予以强制清场,11时30分,执行现场部分建筑已经拆除完毕,其余建筑物的拆迁工作由双方自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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