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记者从陵水县食药监管局获悉,该局2017年以来多措并举,重拳出击,严防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弊。
据了解,2017年,该局多次开展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专项检查,检查各药品经营企业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购进及销售情况,重点查看药品经营企业是否按照规定限量登记销售、须凭处方销售的是否严格凭处方销售等情况。
同时,加大对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及药品配送中心的检查力度,严格要求其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时不得使用现金交易及须随货同行开具发票的情况。对进货量较大的下游企业开展针对性检查,追踪药品流向。
此外,以飞行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加强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尤其是私人诊所的监督检查,要求其在使用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时务必做到凭处方使用,不得出现无处方使用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行为,严防该类药品从医疗机构流弊。
据介绍,2017年,该局共对辖区内的13家未按规定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药品经营企业给予行政处罚,其中2家给予各2万元人民币的罚款,11家给予警告的当场行政处罚,撤销了4家药品经营企业GSP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