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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富美”在海口用假支付截图骗手机骗衣服 判4年半

时间:2017-04-28

假的支付截图假的转账信息

“白富美”骗手机骗衣服骗房住

河北女子在海口行骗被判4年半

打扮时尚,住在高档酒店,用“光鲜”外表获取信任,河北女子马某静(女,现年33岁,河北沧州人)用虚假的支付截图,骗取望海国际某专柜品牌衣服、海航迎宾馆酒店住房、多台苹果手机等,共计价值7万余元。近日,海口美兰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马某静有期徒刑4年6个月。

马某静穿着打扮很时尚,还经常让人给她送东西到自己所住的高档酒店,因此,不管是酒店管理人员,还是品牌专柜店长,都以为马某静很有经济实力,是个“白富美”。因此,在最初收到马某静传来的虚假支付截图时,他们都没有怀疑。

2015年9月29日,马某静微信要求吴某某配送一台Iphone6s手机。随后马某静提出网上转账付款,并将银行处理转账图片通过微信发给吴某某,吴某某误认为马某静已经向其支付货款,遂离开。后吴某某未收到货款,多次向马某静催要,马某静一直不予支付。同年10月23日,马某静联系陈某某,以同样方式骗取2台苹果6S。

同年11月12日,马某静以购买机票但信用卡被冻结需转入资金解冻后才能付款为由,骗被害人梁某某将13433.7元转入其信用卡内。在梁某某的多次催要下,11月19日马某静声称已将钱转入梁某某银行卡,不久后梁某某收到了一条虚假银行转账信息,但梁某某向银行核实后确认未收到该笔汇款。此外,马某静还以同样的手段骗取望海国际品牌专柜衣服,五指山国际酒店行政套房、新燕泰酒店住房等。

经查,2015年9月至2016年2月期间,马某静使用其手机及微信与被害人联系,采用向受害人发送虚假的支付凭证截图或银行转账短信等方式,骗取了11名受害人的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74310.7元。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马某静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该院以马某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责令马某静退赔各受害人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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