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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已被法院判给已故女友父母 他卖掉房子揣走钱

时间:2017-11-30

房子已被法院判给已故女友父母

他卖掉房子揣走钱

男子涉嫌拒执罪被起诉,法庭将择期宣判

李某涉嫌拒执罪的庭审现场。

在同居女友于芬(化名)去世后,李某因为与于芬共有的两套房产,与于芬的父母打起了官司。原本,法院判决其中一套房产归于芬父母所有,但李某却悄悄将房子卖了。

李某的行为导致法院的判决而无法执行,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11月29日上午,海口龙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李某涉嫌拒执罪一案,并对该案在中国庭审公开网、新浪官方微博、官方微信进行了同步直播。

李某承认控罪,并表示以后一定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法院将择期作出一审判决。他将判给已故女友父母的房屋卖了

李某今年50来岁,他与于芬是男女朋友关系。两人一直未办理婚姻登记,但一直同居。2003年,两人同居期间,共同贷款购买了位于海口市龙华区四季华庭的两套房子。

2008年7月23日,于芬因病在海口去世。于芬的父母当时已经年迈,因于芬一直未婚,他们是于芬遗产的继承人。他们找到李某,要求分割这两套房产,但双方协商未果。之后,老两口将李某起诉到海口龙华区法院。

2009年5月15日,龙华区法院一审判决将其中一套房屋判给了于芬的父母。李某不服,上诉到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0年1月12日,李某将一审判决给于芬父母的房屋卖给他人,并签订了买卖协议。当时,该案正处于二审期间。

李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一个星期后,海口中院终审驳回李某的上诉,维持原判。但同年2月9日,李某仍收下购房人支付的55万购房款,并找人冒充于芬签名、伪造身份证,将房屋过户给购房人。

涉拒执罪被起诉,与受害人达成和解

明明是法院判给于芬父母的房子,李某却将房子卖给他人,导致判决无法执行。之后,于芬的父母多次提起诉讼,要求撤销房产证、状告海口住建局等。后来,海口中院判决审核不严的海口住建局赔偿于芬父母50%的购房款,即27.5万元。但李某的钱却一直拖着没有给于芬的父母。

2017年5月5日,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以被告人李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龙华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期间,2017年9月20日,李某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由李某向被害方支付30万元,双方的民事案件已执行完毕。

公诉机关龙华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无视国家法律,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将择期作出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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