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一宅基地纠纷持续6年难解决
政府发文遭遇执行难
“你看这些砖瓦泥沙都堆在这里整整6年了,房子却依旧盖不起来!”农村宅基地管理一直是个难题,由此引发的矛盾纠纷也是频频发生。日前,屯昌县坡心镇高坡村委会村民陈有禄拨打南国都市报屯昌(琼中)记者站热线18889921116反映称,在经过取证、听证、公示等一系列法律程序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如今他却依旧面临着“建房难”。
46岁的陈有禄是高坡村委会高坡村第五经济社村民,因家庭住房困难,于2007年获得一块面积为192平方米的村集体建设用地作为宅基地盖房。2011年的一天,当陈有禄刚刚打好地基时,同村村民陈某强突然跑来强行阻止建房,并声称该块宅基地东侧三行瓦宽地约12平方米归他所有,双方争执不下,并多次到镇政府上访。
同年4月,坡心镇政府派员进行现场勘察、取证,并由镇政府牵头司法、派出所、村委会等部门,邀选相关群众代表及两家当事人出席,召开了听证会。5月底,坡心镇政府发文强调“陈有禄拥有该宅基地使用权之事实应予承认,也应予保护”。不料之后又冒出一名高坡村第三经济社村民陈某海称,该块宅基地中有部分归他所有。“他们三番五次过来闹事,我这房子根本没法盖。”陈有禄告诉记者,他多次向镇政府、村委会反映,可都没有得到解决。
11月29日,记者联系到负责此事的坡心镇司法所所长林立,他告诉记者,由于之后出现了第三方争议对象,只能由村委会组织双方先予以协调。对此,高坡村村委会党支部书记陈有军则表示,村委会只能负责协调,具体处理结果还得由镇政府来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然而由于相关部门长期“踢皮球”,宅基地纠纷一事一拖便是整整6年。
对此,坡心镇党委书记陈朝刚回复称,将尽快公平、公正地协调解决此事,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