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维标向法院工作人员反映情况。
家住澄迈县文儒镇大边村委会大坡村的林维标近日反映,他70多岁的母亲邱月兰2010年与两名村民一起外出,回家途中,被一名无证驾驶的摩托车司机撞成重伤后不治身亡,法院判决肇事司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并附带民事赔偿10万余元,但死者家属至今都没有收到相应的赔偿金。□南国都市报记者石祖波文/图
老人回家途中被撞身亡
据林维标提供的由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对事件进行了证实。记者了解到,澄迈县人民法院2010年10月13日对此案已进行了公开审理,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4月27日11时,被告人王某无证驾驶摩托车未注意路况,从背后撞倒同向行驶的邱月兰,造成邱月兰重伤、6级伤残。经澄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被告人王某对该起交通事故负全责。由于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依法对王某提起公诉,最终法院判决王某一年有期徒刑;同时,由于交通肇事构成民事侵权,法院判处被告人王某赔偿死者家属约10.3万元。
而据林维标介绍,如今,判决书已经下来七年多了,交通肇事者王某仅在他的母亲邱兰月住院初期交了7000元医疗费,法院判决后,王某一直拒绝执行赔偿后续的医药费等合计约10.3万元。
家属质疑肇事者转移财产
林维标反映,事发后,澄迈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找到交通肇事者王某,但他却坚持称自己名下没有财产。然而,他这几年从事养羊等产业,他的孩子这几年还买车,盖起了新房。此外,在案发后,法院强制执行前不久,王某名下原本有100多棵橡胶林突然转卖,资金去向不明,质疑其存在非法转移财产的情况。
记者也来到王某的家了解情况。王某说:“我那时候说我赔钱给他,别让我去坐牢,他就是让我坐牢我哪有钱给他,我没有钱,我自己都很难养活自己了。”
对于“买车、盖新房、养羊”的说法,王某表示,车是儿子之前买的,后来卖了;盖房子是女儿家自己出钱盖的,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至于家里养的十几头羊,也都是儿子出钱买来让他帮忙养的,他自己没有田地也没有劳动,所以没钱赔偿林维标。
法院建议原告申请恢复执行
记者联系到当地法院。澄迈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此案执行的工作人员邱先生表示,对于被告人王某是否存在死者家属反映的“故意非法转让、隐匿财产”等情况,要等家属重新申请执行后,才能再去做进一步调查。建议家属掌握相关证据后,可尽快到法院重新申请执行。申请恢复执行能够后,将组织调查,若确认符合执行条件就组织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