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屯昌县通报3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问题。
2010年7月至2016年9月,时任南吕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吴毓桐在分管南吕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南吕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先后发生3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被违规领取的问题。2017年7月,吴毓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屯昌县乌坡镇坡心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广焕因班子成员收受危房改造农户钱款问题被问责。2017年9月,王广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屯昌县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德山因分管打击河道非法采砂工作不力问题被问责。2016年1月至2017年8月,曾德山分管县水政监察大队工作期间,县水政监察大队未能及时有效发现和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对此,曾德山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县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王哲川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2017年11月,曾德山、王哲川均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