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严某(男,1986年出生,广东省佛山市人)通过聊天软件认识“高天”(身份不详),二人商定由“高天”负责联系从加拿大邮寄大麻叶到国内,严某负责在国内接收装有大麻叶的包裹并按照“高天”提供的买家信息将大麻叶分装后邮寄贩卖给国内买家。严某通过微信名“幻刑”找到李某(1994年出生,广东省高要市人),让李某在海口市接收从加拿大邮寄入境的装有大麻叶的包裹并分销给国内买家,每接收、分销一个包裹给予1000元报酬,李某表示同意。随后,严某指使李某租赁单元房接收、分销毒品,并让李某购买了手机卡、封口机、电子秤等作案工具。
2016年12月28日、2017年1月4日、2月1日,严某指使李某使用化名“陈牛”接收了三个寄自加拿大的装有大麻叶的包裹,每个包裹的大麻叶净重约4500克。2017年1月7日,严某还指使李某从他人处接收了9磅(约4050克)寄自加拿大的大麻叶。严某将“高天”提供的买家信息和其自己通过聊天软件联系的买家信息转发给李某,由李某将上述大麻叶分装邮寄给买家。
他在海口邮政投递站收取大麻叶包裹时被抓
2017年2月8日,李某使用化名“陈牛”到邮政投递站领取一个寄自加拿大的装有大麻叶的包裹时被抓获,被查获大麻叶4511.5克,检出四氢大麻酚和大麻二酚成分。2017年2月初,严某还通过微信告知李某准备接收三个从加拿大邮寄入境的装有大麻叶的包裹,李某将新的化名联系电话和收货地址发给严某。其二人被抓获后,2017年2月12日、13日、14日,海口海关现场业务处在对进境的国际邮件例行检查时,查获该三个包裹的大麻叶,分别净重4505克、4506克、4507.5克,均检出四氢大麻酚和大麻二酚成分。
两男子犯走私、贩卖毒品罪,双双获刑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严某为牟取高额报酬,与他人合谋从加拿大邮寄毒品大麻叶到国内贩卖,其行为构成走私、贩卖毒品罪。被告人李某为牟取高额报酬,参与走私、贩卖毒品大麻叶,其行为构成走私、贩卖毒品罪。
严某、李某多次走私、贩卖大麻叶共计35580克,依法予以惩处。严某、李某虽非毒品所有者,但严某负责并指使李某接收邮寄进境的大麻叶,分装后邮寄给“高天”提供的国内买家,李某是接收、分装、邮寄大麻叶行为的直接实施者,两人完成了接收毒品、发送毒品给买家的环节,均是主犯。海口中院作出判决,被告人严某犯走私、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被告人李某犯走私、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宣判后,二被告人表示要上诉。
原标题:与他人合谋邮寄毒品到国内贩卖两男子走私大麻叶海口被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