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男子王某无固定职业,游手好闲,在今年6月份在海口一商铺门口“顺手牵羊”,偷盗一辆电动车,被公安机关抓捕。记者28日从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获悉,王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记者从法院了解到,在今年6月27日晚21时许,王某在海口市秀华路一家运动品专卖店门前,看到一辆电动车便起歹念,顺手牵羊将车辆盗走。案发后,警方迅速锁定王某,将王某抓获后,被盗车辆也被追回并发还给被害人。经鉴定,被盗电动车价值人民币3042元。
法院经审理,对王某犯盗窃罪的事实、证据、罪名予以确认,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原标题:陵水一男子“顺走”一辆电动车 被判拘役5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