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人民医院药剂科主任李某某以关照医药代表为由,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收受贿赂款118700元。12月28日,南海网记者从澄迈县人民法院获悉,该案近日进行公开审判,全县卫生系统和教育系统的200余名干部职工旁听了案件审理。
2014年3月至2017年3月期间,时任澄迈县人民医院药剂科主任的李某某在负责药品采购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每次收受1000元到4000元不等的贿赂款,为医药销售代表提供关照和帮助,使该医药公司药品得以有机会长期列入县医院的药品采购计划,三年内利用每年3月、6月、9月、12月的某一天,先后59次收受李某、符某某等5名医药销售代表贿赂款共计118700元。2017年8月7日,李某某向澄迈县纪委退出人民币160700元。
澄迈法院在公开庭审过程中,清晰还原了被告人李某某的腐败原貌,对于法庭查明的犯罪事实,被告人李某某表示没有异议,并愿意接受法律制裁。合议庭将择期对该案作出依法判决。
原标题:澄迈一药剂科主任收受医药代表贿赂款11万余元受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