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三亚市公安局侦破全省首起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案件,先后抓获黄某伦等8名犯罪嫌疑人。2017年12月23日,经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批准,黄某伦等8人被三亚市公安局依法逮捕。
据悉,2017年11月17日,市公安局有关部门发现网民“盖伦”在微信群“全球**视频粉丝104群”中发布恐怖分子斩首人质的暴恐视频线索。市公安局于当日成立专案组,依托反恐合成作战打击机制,多警联动开展案件侦办工作。经查,网名“盖伦”真实姓名为黄某伦。
11月18日凌晨,专案组在海棠区林旺镇抓获犯罪嫌疑人黄某伦(男,31岁),并在其手机中提取到该黄于11月16日在微信群中发布暴恐视频的相关证据。
经审讯,该黄供述其在“好兄弟**”的微信群中看到陈某洪发布了该视频,为博取他人“眼球”,赢得点赞,便将该视频转发至“全球**视频粉丝104群”。
随着侦察的深入,专案组相继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洪(男,29岁)、黄某刚(男,18岁)、兰某(男,21岁)、符某武(男,21岁)、苏某云(男,25岁)、董某阳(男,36岁),犯罪嫌疑人浦某宝(男,26岁)迫于公安机关的压力,于11月22日14时许投案自首。
三亚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三规定:以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每位公民都要积极配合反恐工作,网民收到暴恐音视频,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绝对不能转发和保存。对传播涉暴恐音视频,触犯法律的,三亚市公安局将依法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