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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文昌严肃处理两名失职失责干部

时间:2018-01-05

“发现违法行为不处理、不上报,听之任之;行政执法走形式,五次重复下达责令停止非法行为通知书,行动少、落实差,这些都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提起海南省文昌市查处的市林业局林地管理室主任林慧清、翁田镇农业服务中心林业岗负责人黄海“四风”问题典型案例时,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说。

去年10月10日,文昌市纪委在办理省纪委交办的问题线索时,发现林慧清、黄海在林地执法工作中玩忽职守,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随即分别对二人进行立案审查。

态度漠然,对违法行为听之任之

2016年7月,黄海接到村民举报,反映翁田镇玉竹村委会王堂北村有人非法挖沙、卖沙、挖鱼塘。

“到镇政府这边后,工作任务比较重,我以为林业部门知道了这件事,就没有继续跟进。”正如黄海在审查时交代的,在接到举报后,他只是通知了市林业局翁田监测站站长华运鸿进行监测,而自己并未到现场进行勘验。

然而,接到监测站同志汇报监测的结果后,黄海的做法让人更加意外。他不仅没有责令违法用地当事人停止建设、限期整改,也没有向市林业局和镇政府报告有关情况,而是听之任之,错过了前期有效制止期。

“占用林地这种现象以前也遇到过很多次,我没有执法权,没有办法处理。”正是抱有这样的想法,直到市林业部门查办这起非法毁林挖塘案件时,他都不曾到场,致使违法当事人在长达两个多月的“真空”管理下,肆意占用破坏林地131余亩。

思想懈怠,把执法书当便签纸

与黄海不同,林慧清对于违法行为及时采取了行动,但他的问题正如他自己在检讨书中提到的:“平时疏于对作风建设相关文件的学习,思想上对作风建设未能认识到位,以至于未能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最终导致出现大问题。”

“挖塘人必须立即停止挖塘行为,并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7天内自行填复。”2016年9月20日,林慧清在接到市森林公安局岛东派出所电话反映后,带领工作人员到现场核查情况,之后便下达《关于责令停止非法占用林地的通知》并树立告示牌。

事情看似有了完美的解决方案。然而一个星期过去了,挖塘人并没有按照要求停止挖塘行为、填复鱼塘,反而继续进行破坏活动。对此,林慧清没有按照规定采取强制措施,而是随意延期,一再下发《关于责令停止非法占用林地的通知》。就这样,本是非常严肃的执法文书像便签纸一样,被林慧清在一个多月的时间内“贴”了5次,其中有2次甚至只是改了落款时间。

“我以为连续下达通知书就能证明当事人是明知故犯,从而遏制其违法行为。”林慧清的错误认识,让5个原本可以恢复原貌的林地最终丧失造林条件。

严惩不贷,板子打向形式主义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本应坚决纠治,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更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文昌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说。

林慧清、黄海在审查初期却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我只负责本镇的植树造林和配合上级林业部门工作,而且镇政府没有执法证,没有执法权。”起初,黄海试图掩盖自己的失职行为。

“对于违法行为,你履行自己应尽的责任了吗,是否认识到你的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影响?”面对纪委工作人员严厉的斥责及铁一般的证据,黄海这才认识到自己的疏忽带来的后果。

无独有偶,林慧清一开始也对自己被立案审查感到委屈,抵触情绪严重:“我已经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处理程序都是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的。我已经按规定履行了工作职责。”

“多次下发通知书,是依据什么规定办的?本来7天的整改期限为什么被你延期了一个多月?为什么没有向市林业局和镇政府报告有关情况?你的行为使本来可以恢复原貌的林地丧失了种林条件!你这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听了工作人员的话后,林慧清低下了头,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要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作风建设,坚持不懈纠‘四风’、转作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的功夫,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文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祥军说,去年10月以来,该市共问责54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32人,诫勉谈话22人,通报曝光2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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