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家庭琐事闹心,屯昌男子何某酒后驾驶一辆红色轿车在屯昌县城街头疯狂飙车,吓得行人发出阵阵尖叫,一对骑车母子被撞伤。何某的行为也被屯昌法院认定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他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何某现年33岁,屯昌人。去年3月15日,何某和妻子去朋友家参加军坡节,喝了不少酒。当天下午,何某驾驶自己的小轿车,从屯昌县坡心镇往屯昌县城方向行驶。16时30分,因家庭矛盾,何某途经屯昌县城昌盛路县计生委路段处时,不顾该路段上来往车辆、人流较多,趁着酒意来回逆向高速行驶及漂移,造成行人惊慌及其他车辆纷纷避让。之后又超速驾车沿屯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路段往育新路方向行驶。途经环东一路万兴壹号十字路口处时,碰撞到罗某所驾驶的两轮电动车,造成两车均有损坏,罗某母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之后,何某依旧未停车,继续玩飙车。后被屯昌警方控制。
经海南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鉴定,何某送检的血样中检验出酒精,其浓度为181mg/100ml。经屯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何某在该起事故中负全责。
2017年6月9日,经屯昌法院主持调解,何某与罗某母子达成调解协议,由何某向被害人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合计6.3万元。
屯昌法院认为,何某的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