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昌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3人被处分。其中,文城镇财政所原副所长云仲谦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文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龙楼中队原中队长赵宽培违规发放补贴、收受礼金被开除党籍公职,公坡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韩钊元违规操办新居入宅宴席收受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据了解,2017年5月20日,文城镇财政所原副所长云仲谦违规将单位公务用车借给其儿子云某,由云某驾驶前往东路镇约亭墟与同学喝茶。2017年8月,云仲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0年2月至2017年5月,赵宽培在担任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约亭中队、文教中队和龙楼中队中队长期间,授意工作人员以巡逻劳务发票报账的方式套取资金,违规发放补贴4.3万元,过节期间收受超市购物卡、礼金4.56万元。此外,赵宽培还有其他严重违纪问题。2017年11月,赵宽培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17年12月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线索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017年11月23日,韩钊元违规大操大办新居入宅宴席并收受礼金。2017年12月,韩钊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