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近日,有不法分子在夜深人静时,将钓鱼竿伸入住户室内,偷窃他人财物。
2017年8月27日,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吴某某共谋“钓鱼盗窃”,后两人通过在伸缩鱼竿的最前端黏上粘纸的方式改制钓鱼竿,用以盗窃。次日凌晨3时许,马某某、吴某某携带改制的钓鱼竿窜至儋州市某公司民工宿舍外,趁多名被害人熟睡之际,由吴某某负责放风,马某某从窗户将鱼竿伸进去,将被害人放置在床头的手机黏出盗走。当晚,马某某、吴某某共盗得四部手机。经鉴定,被盗手机总价值人民币2089元。
2017年11月30日,儋州市检察院以盗窃罪批准逮捕马某某,后经公安部门补充侦查,2018年1月23日,儋州市检察院以盗窃罪批准逮捕吴某某。目前,该案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