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男子酒后殴打他人,被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并罚款。
2月5日21时许,月川派出所接到事主曾先生报警称,其女婿在吉阳区凤凰路某饭店被他人殴打。接报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一醉酒男子试图骑电动车离开,经现场人员指认,就是该男子殴打他人。民警立即将他控制,并依法传唤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了解,事发时,曾先生一家在该饭店用餐,女儿曾女士到饭店前台买单时,该男子站在一旁抽烟,曾女士便劝其不要在他人身边抽烟,不料该男子不但不听劝,反倒将烟放到曾女士面前挑衅,但曾女士未理会他。
随后,该男子心里愤愤不平,当看到曾女士的爱人王先生从饭店包厢内走出,便上前对其进行殴打,导致王先生颈部被划伤、头部流血。民警依法将该男子约束至酒醒,经询问,违法嫌疑人陈某瑞如实陈述了殴打他人的事实。目前,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依法对陈某瑞处行政拘留15日并罚款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