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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国瑞城雅士苑小区 业主抢车位 私自装地锁

时间:2018-02-27

还没买车就占车位地锁装到了人行道上

小区业主私设地锁抢车位

事发海口市国瑞城雅士苑小区律师:侵犯所有权人或管理人的权益

业主私自加装的车位锁。

26日,海口市国瑞城雅士苑小区业主柯女士向南国都市报记者反映,该小区停车位私设地锁现象非常严重,导致小区很多居民晚上回家后无法停车。当天下午,记者联系城管、物业、律师,上门一探究竟。

26日,家住海口市国瑞城雅士苑小区的柯女士向南国都市报记者投诉说,小区停车场私设地锁现象非常普遍,居民怨声载道,她多次向物业和街道办反映,一直未得到很好地解决,有的一家占几个车位,有的还没有买车,就抢先用地锁把车位占领,使本已紧张的车位矛盾更加凸显。

柯女士认为,小区公共面积本应共享,岂能任意据为己有?架起的是地锁,隔离的是人心。折射出某些人私心太甚,恳请城管、街道办拆除为盼,还居民一份公平与和谐。

“2月7日,小区的地下停车场就出现地锁,之后一夜之间基本上每个车位都上了地锁。”柯女士说,以前大家车位共享,现上锁后,有时候人好几天不在,车位空着,其他业主的车也不能停,上锁的业主每次开车停车都得下来开锁,业主之间矛盾激化,希望相关部门能尽早解决这个问题。

26日下午,记者在该小区停车场内发现,该小区停车位私设地锁现象确实非常普遍。据知情业主反映,有的业主不仅一人占据多个车位,而且有的车主占用人行道私装地锁。

针对此现象,记者来到国瑞城雅士苑客服中心的小区物业管理处了解情况,但物业公司经理严先生表示拒绝回答与停车场相关问题。随后,记者向海口市12345政府热线反映,海口市美兰区城管蓝天中队赶到现场执法。

接到投诉后,海口市美兰区城管蓝天中队到现场了解,称该小区问题,已他已多次到场进行协调,该处停车位属小区内部规划建设问题,对于停车地下室设置地锁,执法队员建议投诉人根据《物权法》第八十三条的相关内容,向法院提出诉讼,走法律程序进行维权解决问题。

海口市美兰区城管蓝天中队机动组组长杨先生解释道,《物权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违章搭建、侵占通道、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随后,记者向海南天泽律师事务所律师谢文平了解。她表示如果国瑞城小区的地下停车场属于公用停车位,那么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每个业主都享有这些停车位的使用权。每个人都享有使用权,并不是说业主就可以设置障碍物将其据为己有,而是应该让每个业主都有机会轮候使用。业主私自强占停车位的行为侵犯了其他业主的权利,物业公司有义务予以制止。如果物业公司不履行自己对小区的管理和维护职能,那么业主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交纳相应的费用。如果国瑞城小区的地下停车场不属于公共停车位,那么业主私自强占的行为,属于侵犯了所有权人或管理人(开发商)的权益,只能由所有权人或管理人主张权利。

同时,关于业主反映买房时配车位的承诺,谢律师表示属于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约定,各方都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如果卖房人违约,买房人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履行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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