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澄迈出台《生态环境保护巡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成立巡查工作组,从2018年起对各镇、各部门开展环保工作巡查,原则上每5年进行一轮巡查全覆盖。
据悉,第一轮生态环境保护巡查工作已于近期正式开展,巡查范围涉及澄迈县文儒镇、加乐镇、中兴镇及仁兴镇。巡查组主要了解各镇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出台的措施、建立的工作机制以及决策部署、责任落实等情况。
《方案》指出,借助巡查,澄迈将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问责追责力度,落实生态环保“一票否决”制,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措施、任务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方案》明确,下一步,澄迈将继续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这当中包括加大生态环保工作在各镇、各单位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加大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力度;建立健全常态化巡查机制,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加快设立镇环保所工作,及时发现、制止、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