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当前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车火灾事故发生,全面优化辖区消防安全环境,3月21日,三亚市公安消防支队海棠区大队深入辖区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依法临时查封了两家电动车商行。
检查过程中,该大队监督员发现两家电动车行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存在火灾隐患,若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监督人员依法填写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并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决定予以临时查封。
查封完成后,检查人员向两家电动车行负责人阐述了实行临时查封的理由,并对其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指出此类场所火灾隐患的危害性和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要求按照规定进行整改,确保场所消防安全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