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一摊贩陈某某曾因使用工业松香制作熟食被刑拘,日前获释后他打算继续经营肉类熟食摊生意,不料却在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时被拒。这是咋回事?原来,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该摊贩早已被纳入了终身禁止从事食品生产行业的“黑名单”。
2016年9月27日,肉类熟食摊贩陈某某在家中制作猪头肉、猪蹄熟食时使用工业松香脱除猪头皮的毛发,被屯昌县食药监局现场查获,依法移交公安机关。2017年12月27日,陈某某被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罚10000元。2018年初陈某某刑满释放。
获释后,陈某某打算继续经营肉类熟食摊生意,并于近期至屯昌县食药监局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不料却遭到了工作人员的拒绝。听到工作人员的解释后,陈某某追悔莫及可已于事无补。
原标题:食品安全犯罪被列黑名单 摊贩出狱想卖熟食被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