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某(已判刑)因林某催其还款而怀恨在心,1998年,趁林某来海口旅游之际,温某找到袁某,让其绑架并勒索林某。袁某纠集王某军、王某等3人绑架林某及其同行共3人。袁某勒索林某400万新台币,在与同伙去取钱时,同伙被当场抓获,而袁某侥幸逃脱。此后,袁某更名换姓“洗白”身份潜逃,去年在湖北落网。记者吴兴通讯员胡坤坤
帮人办事,纠集3人绑架台湾籍老板勒索400万新台币
据了解,1996年前后,袁某认识了台湾籍男子温某(已判刑),此后袁某经常给温某跑腿做事。
1998年的一天,袁某等人在海口市南大桥附近吃夜宵时,温某找到袁某,称林某总催他还款,他怀恨在心,过两天林某要来海口。温某提出让袁某找人绑架林某并勒索钱财。袁某纠集王某军、王某等3人(均已判刑)一起行动。同年4月20日,温某打电话告诉袁某,林某次日乘飞机到海口,让袁某带人到机场辨认林某,以便实施绑架。次日,袁某带上王某军、王某等3人按约定到海口机场辨认绑架对象林某。
同年4月25日,温某告诉袁某,当天晚上他会陪林某等人到新温泉歌舞厅娱乐。于是袁某叫了一辆出租车到新温泉大酒店门前等候。当晚9时,袁某打电话叫温某下楼,并告诉其出租车是专门用来绑架林某的,温某给了袁某200元后返回歌舞厅。袁某随即安排王某军等3人赶往滨海大道路段准备拦截车辆。次日零时许,林某等人从歌舞厅出来,温某安排林某和同行的两人上了袁某事先准备好的出租车。当出租车行驶到滨海大道临近海口文华酒店路段时,王某军等3人将出租车拦下,强行上车给林某戴上墨镜和手铐,同时令车上的其他两人不许动。
据袁某供述,此前他们计划绑架林某后,将其带到他们提前踩点的海口市万绿园靠近海的一处排水管沟附近,待天亮再放他走。但由于晚上万绿园人较多,他们只好将林某等3人挟持到袁某在道客新村租好的房屋,分开看守。
其间,袁某等人多次对林某进行殴打、恐吓,并索要400万新台币。林某经不住“折磨”,4月27日,他被迫打电话回台湾家中,让家人汇400万新台币进袁某提供的账号。
同伙相继落网,他“洗白”身份逃往湖北,5年前结婚了
当天下午3时许,袁某和王某乘坐出租车去取钱。据袁某供述,出租车距离钱庄大约还有200米时,王某先下车步行到钱庄取钱。袁某留在车上,当出租车经过钱庄门口时,袁某发现门口停着一辆警车,钱庄内没有开灯,这引起袁某的警觉,于是立刻下车到附近的公共电话亭,给王某、王某军等人的BB机发送“暗号”,他们之前约定收到以阿拉伯数字6或8结尾的信息,表示出事了。但为时已晚。王某以“吴中宝”的名义准备取钱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随后,袁某赶到新港码头逃往湛江。
随即公安人员到道客新村的出租屋将3名人质解救。王某军、温某等人相继落网。
逃亡期间,袁某以广东人“王春林”的虚假身份生活,后来辗转到湖北,2013年与一名荆州女子结婚,通过夫妻投靠入户的方式成为湖北荆州市人。2017年5月,湖北警方将袁某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袁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勒索新台币400万元,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绑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今年3月23日,海口中院公开审理此案,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