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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村民小组赢了官司获赔200万元 拒付律师费被强制执行

时间:2018-03-30

临高县某村委会9个村民小组委托海南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所)打赢了一起征地赔偿官司,获得200万元赔偿款后,却变“老赖”拒不支付律师服务费。3月29日,南海网记者获悉,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强制扣划该村委会银行账户存款的方式,将63万余元律师服务费、仲裁费等划至法院执行款专用账户,及时维护了律所的合法权益。

2009年,9个村民小组因与临高县政府征地行政赔偿一案,与律所签订《法律事务委托合同》,委托该所律师代理该案诉讼,并约定律师服务费按律所为9个村民小组取得权益的30%支付。该案经一审、二审后,最终法院判决临高县政府支付9个村民小组200万元。

2014年,9个村民小组作为申请执行人向海南二中院申请执行后,临高县政府已履行赔偿款支付义务。9个村民小组的权益实现后,拒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律师服务费。2017年,律所通过仲裁方式取得执行依据,向海南二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海南二中院受理该案后,执行局立即启动执行程序,依法向9个村民小组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其限期自动履行。执行法官经过调查,9个村民小组在前案所获得的200万元赔偿款仍在村委会银行账户中未予发放。

考虑到9个村民小组涉及的村民多、意见不统一等因素,执行法官一方面耐心与被执行人释法说理,另一方面积极借助该村委会干部的力量进行沟通协调,但9个村民小组仍拒不履行。在此情况下,执行法官采取强制扣划的方式,将9个村民小组在村委会银行账户的存款63万余元成功扣划至海南二中院执行专用账户。日前,律所已办理领款手续,拿到了律师服务费,至此该案成功执结。

法官说法:既要做法律的受益者 也应做法律的遵守者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每一个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都是推动者和维护者,不仅要做法律的受益者,更要做法律的遵守者。9个村民小组在法律的保护下实现了其合法权益,但同样也作为破坏法律权威的“老赖”被法院强制执行。该案启示我们,只有人人都自觉遵守法律,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才能真正维护法律的权威,成为法律的受益者,反之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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