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对方许诺的1万元好处费,广东男子张某带着装有10多万假币的红色编织袋,坐上开往海南的大巴。结果,张某携带假币被追逃。近日,海口秀英区法院以运输假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扣押的假币予以没收,依法处理。
2016年9月某日,张某通过网络认识名叫“阿大”人,许诺张某为其运送“东西”事成后便给予好处费10000元。张某同意,此后得知运送的“东西”是假币。后张某携带装有假币的红色编织袋与其父亲一同到车站购买车票,乘坐至海南三亚的长途客车,将装有假币的红色编织袋放进该大巴车的行李舱内。次日凌晨3时许,张某乘坐的该辆长途客车抵达海南省海口港。在公安民警对大巴车的行李进行检查时,担心其携带的假币被发现,遂将装有假币的红色编织袋以及领取该行李的标签联丢弃,迅速逃离现场。
后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张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对其立案侦查并进行网上追逃。后张某在广东省广州市某酒店被公安民警抓获。经鉴定,查获的20元及50元面值的纸币均为伪造假币,共计1183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