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税务工作人员开出首张环境保护税发税票。南海网记者刘丽萍摄
2018年4月份是我国环境保护税首个征期。4月3日上午8点10分,三亚亚龙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人员程水量从三亚市地方税务局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三亚市开出的首张环境保护税税票。
程水量告诉记者,“此次公司申报污水厂总排口等项目,涉及总铬、总砷、总铅、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等六项污染物排放。按国家规纳税人排放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环境保护税。”
三亚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增强了企业优化生产工艺,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环保处理设施运行效率的动力,同时对促进三亚生态文明建设,推动三亚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承载着三亚市人民群众对“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美好期待。
《环境保护税法》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税法规定,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4月为环境保护税首个征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