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效促进就业?近日,儋州市在对个人和单位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资金使用上出台新规定,给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带来实惠,补助范围扩大,补贴标准提高。
据了解,儋州市就业见习补贴对象,包括离校3年内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国家级贫困县中职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基地。
儋州市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岗位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见习期满留用率达50%以上的用人单位,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给予补发。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同时,儋州市对举办公益性招聘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大中专院校予以补助,其标准为:组织20家以上单位及200个以上岗位的补贴5000元;组织40家以上单位及400个以上岗位的补贴1万元;组织80家以上单位及800个以上岗位的补贴1.5万元。
此外,儋州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补贴标准为:单位与补贴对象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履行合同满一年后,按每招用1人给予奖励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