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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以奖代补”贫困群众自主就业创业有望获万元奖补

时间:2018-04-14

记者日前从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相关部门了解到,为激发贫困群众脱贫内生动力,该县推出“以奖代补”政策,鼓励和引导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特困户、残疾户在内的贫困群众就业创业,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奖补。□南国都市报记者李梦瑶

6类奖补措施

发展生产奖补、发展主导产业奖补、外出务工奖补、主动脱贫奖补、技能提升奖补和脱贫之星奖补

4类实施对象

全县在册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特困户、残疾户(统称贫困对象)

统计时间

2018年1月1日至11月30日,收入提前达到标准的,可随时申请。

奖补方法

结合贫困对象的发展实际,6类奖补措施可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其中,贫困对象主动发展产业,家庭生产经营性收入达到人均5000至2万元以上/年的,将获500元至2000元/户不等的一次性奖补;贫困对象大力发展橡胶、槟榔、益智、桑蚕等主导产业并产生效益的,将获0.2至1元/斤不等的一次性奖补;贫困对象及家庭成员外出务工,务工收入达到1万至3万元以上的,将获1000元至3000元/户不等的一次性奖补;对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达到脱贫标准,2018年10月31日前主动申请退出并通过验收的,一次性奖补2000元/户。

技能提升方面,贫困对象(含家庭成员)主动参与创业指导和技能培训并获得相应证书,将按证书级别给予200至2600元不等的奖补,获得同一职业(工种)不同等级证书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原则以最高等级计算。此外,自2017年之后获得脱贫之星称号的贫困对象,还将获得1万元/户的一次性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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