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南省食药监管局获悉,4月上旬,我省多家企业(商店)因违法被处罚,其中三亚万丽度假酒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被罚款6000元;海南文昌睿兴农业有限公司生产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被罚款5000元;临高县加来梅金蔬菜行拒不改正被罚款6000元;洋浦范雄伟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冻肉、伪造食品流通许可证,一天被罚7390元;洋浦惠利冷冻食品商行涉嫌经营无中文标签进口冻肉被罚款2万。
三亚万丽度假酒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被罚款6000元
海南中港渔业有限公司三亚万丽度假酒店位于三亚市海棠湾镇椰洲路1号
社会信用代码91460200557385550B,法定代表人姓名刘宏亮。该酒店因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4月3日,被三亚市食药监局给予警告;没收涉案食品7种,共计2.3公斤;罚款6000元的处罚。
海南文昌睿兴农业有限公司生产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被罚款5000元
2018年1月3日,文昌市食药监局接到海南省12331投诉举报中心来文,内容为某先生反映海南文昌椰峰食品有限公司涉嫌销售海南文昌睿兴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蜜汁赤烧猪肉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投诉,涉案产品(规格/型号:195g,生产日期:2017-10-13)引用标准为GB/T23969,标签标注脂肪含量超过国家强制标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据了解,位于文昌市重兴镇重东街的海南文昌睿兴农业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46900534809452XM,法定代表人姓名陈元雄。
文昌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告诉记者,经过调查,文昌椰峰食品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16日购进海南文昌睿兴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陈记猪肉干(规格:195g/包)15包,27元/包,共405元,放在天猫网店“椰峰食品专卖店”上出售,售价45.8元/包,能提供涉案批次产品的购进和销售记录、出厂检验报告,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另查明,海南文昌睿兴农业有限公司生产和销售涉案批次产品未能提供生产销售记录。执法人员于2018年1月5日对海南文昌睿兴农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涉案批次蜜汁赤烧猪肉干和其包装材料,发现生产日期为2018年1月3日的蜜汁赤烧猪肉干(新包装,但标示营养成分表里脂肪含量为13.5g/100g,执行标准:GB/T23969,与被投诉批次产品标示信息一致),当场监督抽样。样品经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验,其《检验报告》显示所检项目脂肪含量为8.3g/100g,符合GB/T23969-2009《肉干》要求。
还查明,被投诉产品和被监督抽样批次产品标签标示脂肪含量均为13.5g/100g,标示执行标准为GB/T23969。GB/T23969-2009要求,猪肉干脂肪含量≤12g/100g。
“综上,涉案两批次产品的标签标注的脂肪含量不符合其执行标准GB/T23969的规定,涉嫌标签含有虚假内容。因公司未做生产销售记录,无法查明被投诉批次产品的数量。根据《海南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单》与文昌椰峰食品有限公司提供的《送货单》得知,涉案产品货值1605元,违法所得405元。”执法人员说,4月3日,文昌市食药监局给予该公司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05元、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临高县加来梅金蔬菜行拒不改正被罚款6000元
"2018年2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临高县加来镇祥兴路26号的临高县加来梅金蔬菜行进行检查,该店正在营业销售冷冻食品,其店内设有冰柜4台及冻库1个,墙上挂着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检查发现在冻库内有纸箱包装的进口冻肉产品,2个品种共计9箱。”临高县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说,该店负责人杨梅金当场无法提供上述产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文件、购货凭证等相关文件。经查实,该店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保存相关凭证,也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此外,该局于2017年4月25日已对该店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保存相关凭证及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下达过《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
据介绍,4月3日,临高县加来梅金蔬菜行被临高县食药监局处6000元人民币的罚款,这是该店自2014年以来被第2次处罚。第一次被处罚是在2017年8月10日,因经营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冻肉,被临高县食药监局没收违法所得572.4元和涉案冻肉27.4kg,以及罚款6000人民币。
洋浦范雄伟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冻肉、伪造食品流通许可证,一天被罚7390元
4月3日,对于洋浦经济开发区新英湾安置区龙苑小区04号的范雄伟来说,是一个“特殊”的日子,这一天被洋浦经济开发区食药监局处罚2次,共计罚没款7390元。
范雄伟经营无中文标签进口冻肉的行为以及在购进进口冻牛腱时未查验供货商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被洋浦经济开发区食药监局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90元、处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同时,范雄伟伪造食品流通许可证,被洋浦经济开发区食药监局给予警告和处2000元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洋浦惠利冷冻食品商行涉嫌经营无中文标签进口冻肉被罚款2万
洋浦惠利冷冻食品商行位于洋浦经济开发区新英湾行政派出所后面107号房,社会信用代码92460300MA5RJPP01D,法定代表人姓名黄自煌,采购进口冻牛腱时未查验供货商的许可证和合格证明文件以及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进口冻牛腱。4月10日,被洋浦经济开发区食药监局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0元人民币、处以20000元人民币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以及鉴于当事人能积极配合执法机关进行调查,主动说明问题,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且违法经营食品货值金额较小,社会危害轻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情形,我局对洋浦惠利冷冻食品商行依法从轻处罚。”该局有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