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8号),在海口某学校的门口,到处张贴着一组被指是“出轨女和私生子”的照片,并附了一段极具煽情的话。商报记者就此采访了海南大华园律师事务所符律师,符律师表示,采用这种极端方式曝光,是不可取的。不仅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还侵犯名誉权和肖像权,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
4月18日中午,有市民拨打商报新闻热线说,在海口某学校门口,张贴着被指是“出轨女和私生子”的一组照片。记者注意到,这组图片共有三张,其中一张是某女的头像,另一张是某女接某孩子放学的照片,还有一张是标称私生子的照片。
在现场,一位老师对商报记者说,采用这种贴上相片,印成传单,写上一段话,贴在学校门口,其内容还是比较劲爆的,很有“杀伤力”,但其采用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也是违法的。尤其是大人之间的恩怨,不应该让孩子承担,对孩子是不公平的,会给孩子造成巨大的心理创伤。
商报记者采访了海南大华园律师事务所符律师,他说,对于原配,采用这种实名曝光、张贴照片的极端方式,等于把这件事通过宣传方式公开化、公众化,尤其是在学校门口这种公众场合,张贴含个人隐私的照片,对无辜的孩子打击很大。这样不仅涉嫌侵犯他人的隐私权,也侵犯名誉权和肖像权,严重起来不仅要赔偿经济损失,还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
那么,对于原配来说,是不是只能吃哑巴亏呢?对于这一点,符律师从法律角度支招:因为男人涉嫌婚内出轨,还和“小三”有了孩子,不仅在道德上应该受到谴责,还涉嫌重婚罪。作为受害的原配方,可以到当地妇女权益部门反映,寻求妇女权益部门的支持,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起诉离婚,获得精神损失等赔偿。另外要提醒的是,证据来源要合法取得,否则,法律是不予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