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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女子去闺蜜家做客却见财起意 盗走戒指、银行卡

时间:2018-04-20

闺蜜热心邀请到家中做客,她却趁闺蜜不备多次“下黑手”,盗取金戒指一枚、两次盗取银行卡并从中取出人民币6500元。近日,盗窃闺蜜小李(化名)财物的未成年少女小玲(化名)因自动投案并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被儋州市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处理。

2017年11月19日,小玲应小李之邀到其家中过夜。因急需钱用,小玲趁小李不在房间时盗取金戒指一枚。次日,小玲将金戒指销卖,得款人民币1460元。

2017年11月24日,小玲再次应邀到小李家玩耍,又盗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1张。因小玲之前陪小李取钱时获知了该卡的密码,尔后,小玲借口外出从该卡共取款人民币5000元。取款后,小玲将该卡放回原处。同年11月28日,小玲又一次到小李家玩,再次将该卡盗走,并从卡中取走人民币1500元。取款后,小玲将该卡丢弃到河中。

小玲再三思量后于2017年12月8日到小李家中坦诚了自己的盗窃行为,并到儋州市公安局新英边防派出所投案。案发后,小玲及其家人向被害人小李赔礼道歉,并达成调解协议,赔偿小李人民币8500元,取得了小李的谅解。

考虑到小玲父母离异,其从小跟随外婆生活,缺少关爱,且小玲犯罪时刚满16周岁,改造可能性较大,儋州市检察院遂对小玲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并对其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观护帮教。据悉,在检察官和专业司法社工的帮教下,现小玲和小李已重归于好,小玲也知错能改,已在儋州市某幼儿园工作。

原标题:去闺蜜家做客却见财起意

女子盗走闺蜜戒指、银行卡,后改过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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