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浦经济开发区检察院、纪工委和监察委近日会签《洋浦经济开发区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关于公益诉讼案件及相关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暂行办法》,该办法于4月19日正式施行。
据了解,在“增绿护蓝·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中,洋浦检察院积极探索发现公益诉讼线索长效机制。经与洋浦纪工委、监察委充分沟通酝酿,达成共识,由洋浦检察院起草《暂行办法》并多次座谈讨论修改,于4月19日会签该办法并正式施行。
据介绍,《暂行办法》共八条,突出三项工作机制:建立日常联络工作机制。每季度以报表形式相互通报情况,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沟通和联系。建立案件线索的双向移送机制。规定洋浦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执纪和查处职务犯罪过程中,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应及时向检察机关移送。洋浦检察机关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发现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线索,应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建立纪检监察机关支持公益诉讼工作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在职责范围内对检察机关开展的公益工作予以大力支持,依法依规查处应配合而不配合或不作为等消极行为。
《暂行办法》充分整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纪律监督职能,形成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监督合力,依靠监督执纪增强检察监督的刚性,最大限度提升对国家和社会公益利益的保护力度。此举是洋浦检察院创新公益诉讼新机制的有益尝试。
原标题:洋浦检察院与纪检监察机关探索建立发现公益诉讼案新机制
涉公益诉讼案线索双向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