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第五稽查局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线索,迅速查结了东方市某房地产企业偷税案。查结的各项查补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共约1400万元,其中偷税定性约600万元,有力地打击了房地产企业以“阴阳”合同方式偷税的违法行为。
据了解,该企业在2010年-2017年经营期间,采取签订“阴阳”合同、隐瞒收入、不如实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等手段进行偷税。该公司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和纳税人签订了“一大一小”金额的二份销售合同,其中一份金额较低的虚假合同用来申报纳税,以此手段进行偷税。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第五稽查局依法对该公司的税收违法行为做出税务处理和处罚决定:追缴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税费和滞纳金约800万元,其中定性偷税金额约600万元,并处所偷税税款一倍处罚,罚款金额约600万元,合计约1400万元。该公司涉嫌偷税犯罪,已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大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对房地产市场屡次进行调控,房地产企业在销售、经营过程中,一定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如实申报缴纳各项税款。针对采取“阴阳”合同故意隐瞒收入等手段进行偷税的纳税人,将进一步加大税收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努力规范房地产企业的经营行为,整顿房地产市场的税收秩序,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