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5日从海口市秀英区法院获悉,年仅17岁的儋州少年王某在去年的一天上午,与他人结伙在海口市琼山区抢劫,最终锒铛入狱。
记者从法院了解到,在2017年10月,被告人王某与另外两人(身份不明,均在逃,另案处理)在海口市琼山区某红绿灯等待区内,看到被害人林某的背包内有一部手机。一同伙向王某使眼色后,王某用手将被害人手机从背包内盗出后交给另一同伙,随后离开现场。同日9时40分许,公安民警在海口市琼山区某酒楼门口处将王某抓获。经鉴定,被害人林某被盗的华为牌手机价值927元。
另查明,被告人王某案发时未满十八周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共场所扒窃他人价值927元的手机一部,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应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是学校教育的使命,也是教育部门一直在为之而努力的,但是如何避免青少年走上歧途也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海南法立信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陈友峰接受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未成年犯罪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家庭教育的缺位以及未成年人之间交往不当,在司法实践以及相关的社会研究当中,未成年人犯罪一方面是父母管教和监督的缺乏,有些是因为单亲家庭,也有些是因为父母沾染恶习,无暇顾及家庭,导致未成年人夜不归宿、物质缺乏因而引发刑事犯罪,另一方面是因为未成年在交往当中,结交不良的朋友,表现为团体作案,相互诱发犯罪意图,因此,未成年犯罪的防治,既要加强家庭教育和监管,另外一方面要进行学校,家庭,社会的共抓共管,在刑事犯罪当中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在学校教育当中进行普法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