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三亚市海棠区某工地员工监守自盗,将建筑工地堆放的升降机设备电机、减速器总成盗窃并倒卖至废品回收站,三亚警方仅用8小时破案。目前,田某因涉嫌盗窃他人财物被刑事拘留,靳某因收购赃物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
据悉,今年4月14日15时35分许,市公安局海棠分局藤桥派出所接到市民吉先生报警:在海棠区藤桥南田路的某建筑工地有设备被盗。接报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经了解,吉先生是某电机租赁公司负责人,被盗设备是自己租赁到该建筑工地升降机的电机、减速器总成,均为升降机的较大零部件,购买时价值8200元。2015年因某小零部件损坏后闲置不用,堆放在工地现场,平时无专人管理。
民警随即调取工地附近的监控视频,发现犯罪嫌疑人盗窃得手后,用人力平板手推车分2次将设备总成运出工地。由于监控视频较为模糊,无法看清嫌疑人特征,民警及时调整侦查方向,对周边废品回收站一一进行走访调查,当晚19时许,终于在海棠区某再生资源回收站找到被盗窃的设备。
经询问该回收站负责人靳某得知,其从1名中年男子手中以每公斤0.65元的价格分2次收购被盗的工地设备。民警在查询回收站收购台账时,发现靳某未按规定实名登记售卖人相关信息,其也无法提供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只能辨认长相。随后,民警带着靳某,逐一走访回收站附近的5个建筑工程工地,辨认盗窃嫌疑人。
4月15日13时许,靳某在某工地上认出盗窃嫌疑男子,经吉先生辨认,确认其正是案发工地工人田某。民警随即依法将田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讯问,田某对实施盗窃变卖的事实供认不讳。据其供述,自己发现被盗的设备长年堆放在工地,也无人看管,以为是工地废料,便起了变卖赚钱的贪念。
目前,田某(男,54岁)已被海棠分局依法刑事拘留,违法行为人靳某(女,33岁)以远低于市场价格收购被盗赃物,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