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是五一假期,司机可不要心存侥幸酒后驾车。海口交警过节不休息,做到天天查酒驾不留空档期。5月1日凌晨,一男子喝完酒,心存侥幸在未取得驾驶证情况下酒后驾驶机动车,最终被海口公安交警支队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3500元处罚。
4月30日下午,海口市公安交警支队按照工作部署在全市主要道路设置执勤卡点,严查酒驾、醉驾、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5月1日0时许,龙昆北路华银大厦路段,一辆车牌为琼A038AD白色丰田卡罗拉小轿车被龙华交警大队执勤人员拦停下来。在对驾驶人进行询问过程,执勤人员发现其有酒驾嫌疑,于是对该驾驶人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45mg/100ml,构成酒后驾驶。令执勤人员意外的是,在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接受处罚时,该驾驶人表示自己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为及时查明案情,该驾驶人被带回交警支队办案区进一步配合调查。
经调查,该驾驶人名叫吴某光,男,25岁,居住海口市秀英区永兴镇。据吴某光交代,4月30日晚,他和表哥等5人在滨海大道某酒店吃饭喝酒,期间,吴某光喝了四杯啤酒。23时30分左右,饭局结束了,吴某光的表哥因饮酒过多无法驾车。这时,吴某光明知自己没有取得驾驶证并且喝了酒,仍自告奋勇拿起车钥匙,准备送表哥和另外一位朋友回家。但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车没开多久就被交警查获了。
最终,海口公安交警支队对吴某光酒后和无证驾驶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3500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