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上午,三亚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批评一名路管员在执勤时未积极履行职责,同时其所在的一二三级路长也被全局通报批评。
“路长制”是三亚市公安局2017年9月启动的一项交通管理制度,既管交通,又管治安,通过整合三亚公安局警种资源,对各级道路实行“一路一长”,按辖区和业务职能划定一级路长、二级路长、三级路长及路管员。
近期,三亚市局警务督察支队在检查中发现,个别路管员存在参加路长制执勤时在岗、在位却未积极履行职责的现象。
4月25日18时00分至18时05分,三亚市迎宾路人力资源局红绿灯口车流量较大,有行人通过马路中央的花圃横穿马路,但现场只有一名特警路管员在岗执勤,难以兼顾整个路口。经过督察人员查找,发现一名交警路管员坐在摩托车上玩手机未进行引导交通,路口电动车随意通行。18时05分,该路管员驾驶摩托车离开。
经查,该路管员为交警支队吉阳大队中信岗辅警董小飞,其一级路长是三亚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丁一鸣,二级路长是交警支队政委万立祥,三级路长是交警支队吉阳大队大队长杨清萍和吉阳大队教导员林道奎。
为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路长制执勤工作规范,三亚市公安局对交警支队一级路长丁一鸣、二级路长万立祥、三级路长杨清萍和林道奎及路管员董小飞全局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