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上有工程,银行账户陆续进账8万多元,有履行能力却拖欠工人劳务报酬3.7万元多年未还。近日,美兰法院公开宣判被告吴某宛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
石某金因与吴某宛因劳务合同纠纷诉至美兰法院,法院判决吴某宛应限期向石某金支付37000元。判决生效后,吴某宛未按期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付款义务,石某金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官对吴某宛名下财产进行了全面排查,了解到其农业银行账户在判决生效后,收入31笔资金共87800元,且均是转入当天或次日又分多次全部提现。吴某宛在得知判决结果后十分懊恼,当即将欠款支付给石某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