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记者从澄迈廉政微信公众号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进一步推动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工作。日前,澄迈县纪委县监委对该县近期查处的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这4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澄迈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吴勇等2人审核把关不严,造成教育扶贫资金损失问题。
2017年,澄迈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王康芊,在借调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贫困家庭学生基本生活补助发放工作期间,没有认真审核受助学生资格;吴勇作为该中心主任,重部署轻落实,未认真监督检查,造成瑞溪中心学校、仁兴中心学校的24名不符合受助条件学生冒领补助款共计34600元。2018年3月,王康芊受到记过处分;2018年4月,吴勇受到党内警告、记过处分。被冒领的补助款已全部追缴。
澄迈县加乐镇加朗村党支部委员王广钦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财政惠民补贴资金损失问题。
2015年12月,加乐镇加朗村党支部委员王广钦在协助镇政府开展民政工作中,明知该村委会1名低保户已死亡,没有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死亡信息,造成财政部门多拨付低保金和高龄补贴共计1695元。2018年4月,王广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澄迈县文儒镇加月村党支部委员廖殿忠利用职务便利,在危房改造工作中贪污侵占问题。
2014年上半年,时任文儒镇加月村委会委员廖殿忠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申请危房改造,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2.3万元。2018年4月,廖殿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部追缴。
澄迈县永发镇永灵村党支部原委员何开雄利用职务便利,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吃拿卡要问题。
2011年至2012年期间,时任永发镇永灵村党支部委员何开雄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先后向2户危房改造对象索要好处费共计1900元。2018年4月,何开雄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款已全部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