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澄迈县纪委县监委对近期查处的三起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澄迈县农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梦莹等2人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7年3月,县农业局乡镇企业岗负责人陈元华在接到省农业厅和县政府要求制定澄迈县土法槟榔熏烤炉灶清理工作方案任务后,以工作繁忙、业务不熟为由,既没有制定工作方案,也没向分管领导汇报;王梦莹作为分管领导,重部署轻落实,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工作方案未能按在规定时间制定完成,影响澄迈县传统槟榔熏烤土炉清理工作推进。2017年10月,王梦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元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澄迈县金江镇名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林尤农履行环境监管职责不力问题。2016年3月,林尤农作为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第一责任人,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四级网格巡查员和村委会干部上报的该辖区内某塑料厂环境污染问题,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环境违法行为,也没有及时将该问题上报,导致群众反映强烈的环保问题没能及时得到解决,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9月,林尤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副局长陈嘉威履行环境监管执法工作不力问题。2017年5月11日,老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开展环保巡查,发现辖区内某公司存在扬尘大、雨污分流不完善和夜间噪音不符合环保要求等问题,5月16日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陈嘉威作为分管领导,在该公司未按规定期限上报书面整改情况下,既未派员跟踪督促整改,也未向县环保局报告,导致群众反映强烈的环保问题没能及时得到解决,造成不良影响。9月,经县委同意,由老城经济开发区工委对陈嘉威进行诫勉谈话。
原标题:澄迈纪委通报三起典型案例涉及生态环保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