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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男子高速路随意变道致一死一伤 获刑十个月

时间:2018-05-10

记者5月9日从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获悉,文昌男子蔡某在高速路随意变道致一死一伤,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2016年8月6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蔡某驾驶车牌号为琼C736XX的中型自卸货车,沿海文高速公路由西向东方向行驶至28公里路段时,因变更车道不当,在超车道内与韩某定驾驶的车牌号为琼C7A6XX的轻型厢式货车发生碰撞,致琼C7A6XX乘员林某海当场死亡、韩某定轻伤一级。事故发生后,被告人蔡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在现场等候处理,并在到案后如实向公安机关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蔡某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其驾驶的车牌为琼C736XX的中型自卸货车严重超载。

案发后,肇事车辆车主林某向被害人林某海的家属赔偿人民币42万元,并赔偿了被害人韩某定医药费及琼C7A6XX轻型厢式货车车辆损坏修理费等费用。被害人林某海、韩某定的家属对蔡某表示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蔡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严重超载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一级,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被告人蔡某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蔡某通过其车主主动赔偿了被害方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据此,该院以被告人蔡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原标题:文昌男子高速路随意变道致一死一伤获刑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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