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男子邱某贵先是在其居住的灵山镇别墅家中容留他人吸毒,之后又被民警查出非法持有的枪支。近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以犯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判处邱某贵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据了解,2017年1月1日24时至次日4时,被告人邱某贵在其居住的灵山镇别墅家中,先后容留陈某吉、黄某则等七人吸食毒品开心粉。2日4时许,被告人邱某贵及吸毒人员陈某吉、黄某则等七人在该别墅中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民警从该别墅内查获了吸毒用具数个,疑似枪支一支和弓弩一把。后民警分别提取陈某吉、黄某则等七人及被告人邱某贵的尿液,经检测,邱某贵及其他七人的尿检结果均呈阳性。
经海口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从邱某贵家中查扣的黑色改装射钉枪认定为枪支。
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邱某贵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毒,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邱某贵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邱某贵一人犯数罪,依法应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扣押在案的黑色改装射钉枪一支、黑色弓弩一把及吸毒用具数个予以没收销毁;扣押在案的作案通讯工具iPhone6S手机一部予以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