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5日从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获悉,海口女子郑某凤曾屡次到超市盗窃,最后被抓获,美兰区法院近日对其依法判刑。
据了解,郑某凤分别于去年3月21日、22日、23日、24日、27日五次在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和平大道某超市购物时,以购买商品为掩护,趁超市管理不严格,采取将牛肉、猪骨头、鸡翅、鸡小腿、饼干、丝袜、巧克力等商品藏匿于双肩背包的方式进行盗窃。经鉴定,被盗商品总价值为人民币537元。5月10日16时许,被告人郑某凤再次进入该超市购买商品准备结账时,被超市员工发现并报警移交给公安机关。民警从被告人郑某凤家中缴获部分被盗商品(共计价值人民币231元),并已发还被害人。
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凤以非法占用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责令被告人郑某凤退赔被害人超市经济损失人民币306元;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黑色双肩背包1个,予以没收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