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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15类人才可直接落户三亚 快看符合条件没(附落户攻略)

时间:2018-05-17

《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2018-2025年)》的发布,进一步坚定了人才到海南、到三亚就业创业的决心。这两天,很多网友给小芒留言,询问哪些人才符合落户三亚的条件?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去哪办理落户登记?确认过眼神,小芒就是对的人!下面奉上新鲜出炉的《三亚落户攻略》!!

这15类人才可落户三亚

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高校毕业生

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身份证;

自2003年起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劳动合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户口簿、身份证;

2014年以后(含2014年)毕业且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和户口簿、身份证;

教育部“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省内就业单位的劳动合同。

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在我市领办、创办企业或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合同的人才,(40周岁以下)

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省外获得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需经三亚市人社部门认定并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表》。

3、具有中级技师职业资格,在我市领办、创办企业或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合同的人才,(40周岁以下)

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中级(二级)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以“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网址:osta.org.cn)”公布为主。

4、具有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含脱产全日制本科学历),在我市领办、创办企业或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合同的人才,(40周岁以下)

提交: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在国外获得学历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近3年内获得各类省级以上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创新创业奖项,在我市领办、创办企业或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合同的人才,(40周岁以下)

提交:身份证、户口薄、创新创业获奖证书、法人登记证书或劳动合同。

6、获得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个人项目奖项(不含荣誉奖)及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个人一等奖以上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在我市领办、创办企业或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合同的人才,(40周岁以下)

提交:提供身份证、户口薄、获奖证书、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

7、按本省有关规定认定的高层次人才,(55周岁以下)

提交:身份证、户口簿、高层次人才认定书、与省内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8、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55周岁以下)

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与省内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国外获得学历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55周岁以下)

提交:身份证、户口簿、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与省内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在省外获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需经省级职称系列主管部门认定并换发省内《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10、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55周岁以下)

提交:身份证、户口簿、高级(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与省内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职业资格证书》以“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网址:osta.org.cn)”公布为主。

11、在我省上年度工资性收入30万以上,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万元以上的就业人才,(55周岁以下)

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单位工资表证明、银行卡收入证明、税务部门开具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与省内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12、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在本省所聘用企业以技术入股,入股估值不低于150万元、占股不低于注册资本10%的创新人才,(55周岁以下)

提交:身份证、户口簿、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意见书。

13、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其产品符合本省12个重点产业支持方向,并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个人实际出资不少于15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的创业人才,(55周岁以下)

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意见书。

14、在本市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对本市产业发展起到一定引领作用的创新创业人才

提交:身份证、户口薄、工商营业执照、市政府出具的确认意见书。

15、符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紧缺急需、特殊才能的人才

提交:身份证、户口薄、1年以上的社保记录、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申请之月起算),市政府出具的确认意见书。

去哪办理落户申请?

1、申请在三亚落户的人才,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含配偶、子女、父母名下房产),在住所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

2、落户地无合法稳定住所但工作单位审理集体户的,在单位集体户办理户口登记;

3、工作单位未设立集体户的,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派出所集体户办理户口登记。

办理时限

公安派出所受理公民申请落户事项,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按照规定报送审批;

市公安局治安(户政)管理部门接到上报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上报市局分管领导作出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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